案件内容:
我在臉書看到1則打工廣告,工作內容為單純接單及指派工作,可以在家上班而且薪資優渥,經連繫後雙方互加LINE討論工作內容,在確認細節後,對方問我要不要多賺外快,我請對方解釋,對方稱公司配合政府政策補助中小企業,可用個人帳戶進行節稅,每個帳戶將可補助到5000元,但為了加速對帳作業必須有金融卡及密碼給公司代為操作,我聽信後便將名下2張金融卡及密碼寄給對方,喜滋滋等著1萬元的節稅補助,才寄出後的第3天便接到銀行通知,說我名下帳戶遭警示,我心急的跑去問警察,才知道這是「假求職騙帳戶詐騙」,自己金融帳戶已被詐騙集團拿去當人頭帳戶洗錢,而自己也涉及到洗錢防制法,不僅被告誡,帳戶也被限制使用,接下來又要承受其他被害人民事的訴訟,為了這個節稅補助1萬元,代價真的太大了。
案件日期: 2024-11-30
案件城市: 高雄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