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内容:
我在抖音上認識了一位網友,並加了對方的通訊軟體好友。隨著時間的推移,我們開始頻繁聊天,並逐漸日久生情。對方告訴我,由於要移民回台灣,他需要先將自己的資產轉移到我的帳戶,並要求我協助。出於信任,我依照對方的要求,將自己持有的3張提款卡(分別為郵局、中國信託、聯邦)交給統一超商交貨便寄送給他,並將卡片的密碼一併告訴了對方。
然而,直到後來我發現無法再聯繫上他時,才意識到自己已經落入詐騙陷阱。對方利用我對他的信任,盜取了我的提款卡信息,並將我所有的資金轉走,造成了重大損失。
案件日期: 2024-11-30
案件城市: 高雄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