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件内容:
我在臉書搜尋兼職工作,看見有貼文應徵公司秘書一職,所以留言表示想了解,事後ㄧ名暱稱「陳珮珊」的人便與我聯繫,並將我加入工作群組,群組內除了說明秘書工作外,還介紹公司提供的投資方案。我因有資金需求,被群組內的各種投資獲利案例吸引,主動向「陳珮珊」詢問,她告訴我自己的獲利心得,說公司是為了照顧員工,提供ㄧ些投資機會,幫助員工賺取被動收入。公司主要是透過網路程式攻擊海外博弈網站,利用漏洞賺取操作獲利,操作都很安全,沒有風險,只需要將資金兌換虛擬貨幣交給公司,會由公司操作來協助員工獲利。
初期,我因為手邊沒有資金可以投資,而且從來沒聽過這種投資方式,所以有點不放心,「陳珮珊」為了取信於我,每日傳訊息對我噓寒問暖,關心是否三餐正常吃飯、生活上有無困難,甚至每日聽我傾訴生活及感情困難,儼然已成為我生活上分享日常的親密友人,慢慢獲取得我信賴,經過2個月的感情聯繫,我已對「陳珮珊」深信不疑,相信她可以帶領自己邁向更好的未來,所以聽從她的建議去辦理信用貸款投資,甚至在沒有資金的時候,她還說可以金援我。我用她匯給我的錢,持續購買虛擬貨幣投入,直到9月份的某一天,我發現自己名下帳戶怎麼都無法使用,詢問銀行及警察機關才發現,原本帳戶所收的錢全是贓款,不僅本身財務盡失,還淪為詐騙集團利用的人頭帳戶,才緊急向警方報案,但為時已晚。
案件日期: 2024-11-30
案件城市: 高雄市